贵阳司法鉴定浅析司法鉴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
贵阳司法鉴定小编简单为你讲解一下司法鉴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,并进行简单的分析:
1、司法鉴定机构很多,缺乏统一的领导和有效的监督。 司法鉴定机构是社会中介机构,有各种授权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机构,例如司法行政机构内部的鉴定机构,独立的专业鉴定机构,医院和学校。但是,这些机构之间没有统一的领导和有效的监督。没有管理级别。他们只服从各自的管理部门。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,国家认证,认可,准入,纠纷解决等制度很难。统一纪律,道德和操作规则也很困难。
3、法庭上的专家证词制度并不完善。司法鉴定人是特别证人。中国的三大主要诉讼法均明确规定,司法鉴定人应出庭作证。但是,在司法实践中,由于法官的认知偏见,鉴定人法律观念薄弱,地区和经济条件的局限性以及鉴定人证言制度的不完善,司法鉴定人的比率非常低。
4、鉴定代理费,鉴定期限等没有统一规定,法院工作是被动的。各地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的收费标准不同,鉴定期限由该机构掌握。法院无法加快进度,从而损害当事方的利益,并降低了法院审理效率。在某种程度上,它损害了法院工作的公正性。性和严肃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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