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前贵阳亲子鉴定需要什么证明和物品?
你知道产前亲子鉴定需要什么证明和物品吗?今天鉴定中心小编来跟大家一起分享。
产前亲子鉴定是一种“三联体”鉴定,需要提供的物品样本必须包含:胎儿样本(绒毛或者羊水)、母亲DNA样本、假定父亲DNA样本。
胎儿样本(以羊水为例)
怀孕14-28周时,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院妇产科,由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生在B超可视引导下抽取羊水。该阶段胎儿发育已趋平稳,胎儿较小,且周围有较宽的羊水带,提取少量羊水(5ml左右)也不会引起子宫腔骤然变小而导致意外发生,因此对胎儿及孕妇安全更有保证。提取的羊水必须清澈透明,不能含有母体的血液成分,并尽快送至鉴定机构。高温季节,如无法及时送检,羊水须用冰袋冷藏。

常规样本如血痕、口腔拭子、带毛囊的毛发即可。因为提取的胎儿样本来自母体,必定含有母亲的DNA信息,在没有母亲DNA样本比对的情况下,和假定父亲的DNA样本对比结果就没有准确性可言,因此胎儿亲子鉴定一定要和父母样本同时进行比对。
假定父亲DNA样本
若不希望嫌疑父亲知道,孕妇可以提取下列任何一种检材即可进行鉴定。①嫌疑父亲的血痕(用过的创口贴)、抽过的烟头; ②嫌疑父亲的毛发(需拔下带毛根)、剪下的指甲; ③嫌疑父亲留下的精斑、嚼过的口香糖渣、牙签; ④嫌疑父亲穿过的内衣、内裤,用过的牙刷、酒杯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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